党组〔2020〕1号
关于印发《广东医科大学领导干部
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学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广东医科大学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经学校一届三十七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东医科大学委员会
2020年1月8日
广东医科大学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规范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4〕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粤组通〔2006〕1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指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含参照管理)和学校有关涉密人员。校领导(含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省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条实行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制度。领导干部的基本备案情况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向公安机关登记备案。领导干部的信息资料有变动的(如退休,不再担任备案范畴内的领导干部职务),领导干部本人应在变动手续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有关涉密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学校党委组织部,学校党委组织部将按管理权限和报备方式更新报备。
第四条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填写《广东医科大学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的基本资料,有关涉密人员应填写《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完成系列审批程序。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含主持工作副职)要按规定履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同一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时出国(境)。
第五条严格控制因私出国(境)的次数和时间。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两次,每次只准申请一次有效签证(注),不得办理多次签证(注)。出国(境)探亲的,一般不超过20天;出国旅游的,一般不超过15天;出境旅游的,一般不超过7天。
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探亲的,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因私出国(境)旅游的只能安排在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第六条实行证件集中保管制度。领导干部必须将所持因私出国(境)有效证件,交学校党委组织部集中保管,证件包括(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领导干部如需使用因私出国(境)证件,本人应持《广东医科大学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或/及《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到党委组织部办理使用手续并在回国后 10日内将所使用证件交回学校党委组织部,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回的,应及时向党委组织部书面说明原因。
对违反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拒不交出所持出国(境)证件的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情况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七条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不准以种种理由,超越干部管理权限,要求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为自己或他人办理因私出国(境)证照;
不准隐瞒身份或以假身份、有意报低职务级别等方式申请因私出国(境);
不准离开本人户口所在地、在异地或外单位申办;
不准利用办理赴港澳多次往返签注之便,未经批准私自出境办理个人事务;
不准以申请旅游等名义,循因私渠道出国(境)处理公务;
不准接受外国或驻国(境)外中资机构(企业)的资助,公费出国(境)探亲、旅游和办理其他私事;
不准擅自更改行程或绕道第三国或在境外加签他国(地区)签证;
不准擅自延长在国(境)外的时间;
不准在国(境)外从事赌博等非法活动;
不准私自保存因私出国(境)证照。
因私出国(境)的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外事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在国(境)外以党员身份参加公开活动,在国(境)外遇到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有关涉密人员经批准出国(境)的,由学校保密委对其进行行前谈话提醒,并填写《涉密人员出国(境)行前保密教育情况表》。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第八条干部因私出国(境),按以下程序审批:
1.干部本人就因私出国(境)事项向所在单位(部门)
主要负责人口头报告,并向分管校领导报告,经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由干部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写清事由、出行时间、地点、经费来源、返回时间以及工作是否做好交接等事项,并如实填写《广东医科大学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或/及《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出国(境)探亲的要附上对方的邀请函。
2.干部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审批。提供党委请示(附个人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和审签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审核后呈分管校领导审批签字。
3.纪检监察部门审核,主要负责人在审批表中签字盖章。
4.党委组织部审核,主要负责人在审批表中签字盖章。有关涉密人员需告知学校保密委进行行前保密教育。
5.学校分管干部工作的校领导审核签字。
第九条党委组织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审批,建立出国(境)证(照)专人负责制,妥善保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并做好有关登记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广东医科大学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2.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广东医科大学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严禁持因私出国(境)证照用于公务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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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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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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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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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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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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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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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
□在职校领导□离、退休副厅以上干部 □在职处级干部□“祼官”配偶或子女 □涉密人员 |
申请 证照 类型 |
护照 |
□首次申领□换、补发 □失效重领□签证 |
存放地点: |
往来港澳通行证 |
□首次申领□换、补发□签注 |
存放地点: |
往来台湾通行证 |
□首次申领□换、补发□签注 |
存放地点: |
申 请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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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境)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出国(境)地点(只可选其中一项):□香港□澳门□台湾 □国家() ▲因私出国目的地/途径国家多于一国的,需将所有目的国家与途径国家列明。
出国(境)事由: □探亲□旅游□访友□治疗疾病 □处理其他因私事务() 经费来源: 本年度第次因私申请出国(境)。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
所在 单位(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
党委安全保卫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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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
分管校领导意见 |
签名: 年月日 |
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
党委组织部意见 |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
学校分管干部工作校领导 意见 |
签名: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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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证件持有人在回国(境)后10日内将相关证件交回党委组织部保管。
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填报单位: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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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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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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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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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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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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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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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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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 |
证件类型 |
□因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 |
出国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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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国家(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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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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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人员情况 |
与本人关系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职务及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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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意 见 |
签字:(所在工作部门盖章) 年月日 |
签字:(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年月日 |
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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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需手写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