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2019〕14号
关于调整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的通知
学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学校基层党委(党总支部)设置调整如下:
撤销研究生学院党委和第三临床医学院党委。医学检验学院党委更名为医学技术学院党委;信息工程学院党委更名为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科学部)党总支部更名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部。
调整后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如下:
一、机关党委(辖两校区各党政职能部门、研究生院教工、工会、共青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图书馆、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学报编辑部、实验动物中心、科研平台服务管理中心、资产与经营管理公司等党支部)
二、离退休党委(辖两校区离退休工作处各党支部)
三、基础医学院党委(辖本院两校区教工和研究生、本科生学生各党支部)
四、第一临床医学院党委(辖本院教工和研究生、本科生学生各党支部;原第三临床医学院教工、本科生学生党支部)
五、第二临床医学院党委(辖本院教工和研究生、本科生学生各党支部)
六、医学技术学院党委(辖本院教工和研究生、本科生学生各党支部)
七、护理学院党委(辖本院教工和学生各党支部)
八、药学院党委(辖本院两校区教工和研究生、本科生学生各党支部)
九、公共卫生学院党委(辖本院两校区教工和研究生、本科生学生各党支部、养老产业研究院党员)
十、人文与管理学院党委(辖本院两校区教工、生命文化研究院党支部和研究生、本科生学生各党支部)
十一、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党委(辖本院两校区教工和研究生、本科生学生各党支部)
十二、外国语学院党总支部(辖本院两校区教工和学生各党支部)
十三、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部(辖本院两校区教工各党支部)
十四、体育教学部党总支部(辖本部两校区教工各党支部)
十五、附属医院党委(辖附属医院内各职能部门、业务科室党支部)
十六、附属第二医院党委(辖附属第二医院内各职能部门、业务科室党支部)
中共广东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9年12月10日
广东医科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