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2019〕20号
关于印发《广东医科大学基层党支部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工作指引》的通知
学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
现将《广东医科大学基层党支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东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9年10月10日
广东医科大学基层党支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指引
为深入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关于印发<中共广东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党组〔2019〕10号)的要求,现对学校各基层党支部开展主题教育,提出如下工作指引。
一、抓好理论学习。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组织党员以自学为主,统筹安排好自学时间,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原原本本学,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领悟初心使命,增强党的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要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主题教育专题网页、学校“e引领医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党员教育管理载体平台,推动主题教育的学习线上线下相结合学,多种渠道融合学。把学习教育贯穿主题教育始终,党支部每两周要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也可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名篇名句学习推荐和心得交流活动,营造浓厚氛围,提升学习质量,集中学习要有记录。组织所有党员参加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应知应会线上测试,检测学习效果。
二、讲好专题党课。党支部书记要在10月底前为党支部全体党员讲1次党课。党课要突出针对性,重点讲自己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的认识体会,讲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讲指导实践、推动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讲悟初心、担使命的感悟,使全体党员明确努力方向、清晰提升思路。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要汇总各支部讲党课情况,并于10月30日前报学校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落实党日制度。各党支部要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统筹安排主题教育期间各月份的主题党日活动。其中,9月30日,组织支部党员参加学校“歌唱祖国”万人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升旗仪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强化爱国理念;10月份集中开展“传承红色基因”现场教学活动,组织党员参加基层党委组织的革命传统教育现场教学活动,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11月份,集中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日”活动,以献计献策、走访慰问、认领“微心愿”等方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名党员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为身边职工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基层党委(党总支部要)汇总各支部开展党日活动情况,每半个月报学校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认真检视反思。组织党员认真检视反思,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初心使命,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等,查找党员意识、担当作为、服务师生、遵守纪律、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
五、抓好问题整改。按照学校开展主题教育要求,结合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三抓实三增强”工作要求,针对部分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不够突出,党支部工作制度不完善不规范的问题;党支部工作方法单一,与教育教学工作存在“两张皮”的问题;一些党员组织观念淡薄、身份意识模糊,不起先锋模范作用,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的问题,进一步建强支部班子,落实领导责任,规范组织设置,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推动党支部在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等方面达标创优,打牢基层基础,努力把每个支部都打造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
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教育结束前,11月中下旬各党支部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运用学习成果,针对检视反思的问题,联系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会前,支部同志要与支部党员之间互相谈心。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党员要结合思想和实际,结合党章党规,结合学校“三抓实三增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要求,认真查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民主生活会情况要做记录,支部民主评议情况及时报基层党委(党总支)汇总。
附件:广东医科大学基层党支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工作安排
附件
广东医科大学基层党支部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表要求:各党支部根据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填报此表,并及时报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部)。
抄送:学校领导,各单位、各部门,工会、团委,各民主党派,侨联。
广东医科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