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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专家组到我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2019-09-18 18:25  

为进一步督促高校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教装备〔201711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等通知的精神和工作要求,教育厅917日下午组织专家组对我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教育厅专家组尹国强、教育厅装备中心主任科员陈红梅一行莅临我校进行教学科研实验室专项检查。我校副校长刘新光,设备管理处和各学院教学科研负责人陪同检查。检查组实地走访了我校东莞校区药学院、东莞科研中心各实验室,检查重点包括实验室的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情况等。尤其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及危险源风险排查及管控情况,并对此现场提出整改的要求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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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查反馈会上,专家组针对我校学校实验室的整体安全情况和细节情况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尤其对危险化学品管理要落实“五双制度”;危险化学品做到入柜、入库;要按要求做好试剂柜和试剂库的建设。对危险化学品要实行全过程管控,对危险化学品的申请、审批、采购、储存、领用和废弃全过程监控;落实和完善危险化学品明白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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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光副校长表示广东医科大学大学全面接受专家组反馈意见,会“悉数听取,立即整改”,一定正视存在的问题,立知立改,并建立长效机制,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最有力的安全保障。(文/黄晓丽 /王丽君 编/周圆 审/蔡定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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