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2020〕2号
关于张素琼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学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经学校一届四十一次党委常委会(2019年12月25日)研究决定,并报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张素琼等同志担任下列职务:
张素琼同志任校团委副书记;
吴笑韬同志任校团委副书记。
任期按照团章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年。
中共广东医科大学委员会
2020年1月3日
抄送:学校领导,工会、团委,各民主党派,侨联。
广东医科大学党委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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